学法用法、规范执业,我院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为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10月16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原主任孙东东,为两家医院职工开展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立法变化解读与应用的培训会。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党委书记张皞男与两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职工参加培训。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医务科科长曲洪波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前,张皞男书记向孙东东教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的相关规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与患者权益的保障,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
张皞男书记强调,要强化法律意识,紧绷法治之弦,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诊疗行为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要重视医疗告知,尊重患者权益,耐心细致地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预后等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医疗纠纷;要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用精湛的医术、温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并积极沟通、妥善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不断提升大家的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共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孙东东教授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关于医疗侵权损害的立法变化,告知了医务人员应如何依法行医、如何规范执业行为,明确阐述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使与会医务人员对医疗侵权损害,以及如何保障患者权益等方面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培训会后,孙东东教授将自己主编的《医疗告知手册》等书籍赠与两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代表。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接下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将会继续加强医院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护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医疗安全意识,在保障自身与患者权益的同时,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