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区域: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2、服务内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用软件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应用软件建设包括统建和医院自建两部分内容,其中统建涉及互联网医院、智能分诊、患者满意度系统、随访管理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双向转诊、CDSS临床辅助决策系统、VTE深静脉血栓防治系统前置审方、不良事件上报系统、院内感染系统、DRGs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医院协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网络报销结算系统、全成本核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绩效管理、集成平台(主数据管理、患者主索引、医疗服务总线、HL7集成服务、临床数据中心CDR、运营数据中心ODR、数据仓库&ETL组件、患者360、闭环管理、运营决策分析BI、电子病历共享文档CDA、统一登录、统一通讯、监控中心、平台监控、平台管理),自建部分涉及全院统一预约系统、移动查房、移动护理、抗菌药物管理系统、危急值管理系统、慢病上报系统、医保智能审核控费系统、医务管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肺结节、肺癌AI诊疗平台、医疗质量综合监管平台、教考培一体化管理系统,以及本次统建与自建所有系统与在用HIS系统,PACS系统,LIS系统,电子病历等系统进行数据接口开发。
三、项目需求
根据《长春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需监理单位全程参与。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等要求,协助建设方做好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监理单位要对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有深刻理解,并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巧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业务应用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建设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所有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将受建设方(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方,协调建设方和承建方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1.监理范围和内容要求
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从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个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协助项目建设和采购合同谈判;
(2)协助项目实施;
(3)项目验收;
(4)协调项目在实施期间出现的问题;
(5)质量、进度、资金、变更控制;
(6)人员管理;
(7)合同管理;
(8)范围管理;
(9)文档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所有项目资料的制作、审核及管理);
(10)知识产权管理。
2.监理各阶段主要目标
监理工作应分为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验收三个阶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1)招标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协助业主单位确定项目需求和建设目标;
协助业主单位准备招标相关的一切准备工作;
协助承建合同的签订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2)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控制项目进度;
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符合项目质量要求,与优化设计相符合;
监督项目中承建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与项目需求、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在项目实施时进行现场监督并记录有关情况,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协助业主依据国家、部颁相关标准及项目需求确定项目测试方案,出具监理测试报告;
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情况记录、测试,对问题责成承建方解决,并进行二次监测,最终提交业主试运行情况报告;
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审核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督促、审核项目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按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承建单位的系统详细设计方案、点位配置清单、施工过程资料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文档书面材料两套和电子版;项目监理单位各阶段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
组织项目整体移交,报送业主支付项目款项的依据。
3.监理工作小组要求
投标单位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团队不得随意变更,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5年(含)以上(以监理工程师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监理工作经验。项目实施期间,根据业主方的合理需要,业主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进行调换。投标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所有成员名单、各成员工作业绩和监理证书情况。
4.项目监理实施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方式、日常工作管理方式、日常计划管理方式及质量保障控制手段。监理公司投入的检测设备、工具应满足项目监理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2.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3.提供近3年项目业绩。
五、报名与材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
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00至15:00
2、报名地点: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楼7楼招采办。
3、联系人及电话:
张轩铭:13756050606
邮箱:15718563@qq.com
六、调研会相关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方允许参加调研会;
2、现场调研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单位介绍时间限时5分钟,不得超时,进行现场PPT讲解方式。
 
				 
						 
						 
						 
						 
						 
						 
						 
						 
						 
						 
						 
						 
						 
						